业余无线电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
0赞导语:2013年1月,我国《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》(一下简称《办法》)施行。新《办法》是我国无线电历史发展过程中,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管理制度,它将对我国业余无线电发展产生极大的深远影响。
从1928年中华民国出台的无线电管理办法到今年最新办法出台,中间相隔85年有余,我国的无线电业务蓬勃发展,在我国有一大批无线电爱好者一大喜讯,在过去认为电台应“少设严管”、“业余电台活动少不但技术性强,而且有一定的政治影响”,我国将其定位于体育活动项目。《办法》规定业余无线点用于“相互通信息、技术研究和自我训练”,体现了对业余无线电社会规律的准确把握,实现了认识上的准确定位。
业余无线电台合作为无线电台一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其管理工作是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,体现了国家对法规的贯彻落实。
管理体制理顺,过去,我国业余无线电由原国家体委会(协会)、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。实践工作中约50%的爱好者在协会取得呼号而不到无线电管理部门办理电台执照,违法设台现象普遍。《办法》规定: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对业余电台实施监督管理,有利于改变多头管理现象。
业余电台管理机制优化,在过去,设台必须经过两道串联口:现在体委(或所属协会)审核并取得呼号,再到无线电管理部门取得执照。新《办法》规定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直接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设台审批手续,建立了较为清晰、便利的设台管理体制,为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设台提供了较为宽松、方便的制度环境。
新《办法》对国家鼓励的活动、必须遵守的要求、禁止的行为、应该参照的法规文件、违法处罚等都作出了更加清晰、易懂的规定,对业余电台活动具有更强的政策导向和法规指导功能,有利促进业余电台的规范使用。
纵观业余无线电的发展历史,分析当前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变化,可以判断业余无线电已进入一个难得的重要发展机遇期。在使用无线电台初期可能会用到各种检测设备,上海特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的频谱分析仪:http://www.terjin.cn/
